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新甘谷讯【记者 颉凤】4月18日,甘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民、杨晓涛、董宝玉、张学斌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旭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实到23名,合乎法定人数。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涛,县人民法院院长石岚;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委,政府办、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甘谷分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大像山镇、大石镇人大主席,部分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会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甘谷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县域农村诉源治理的实现路径分析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伟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丁海振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丁锐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谷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义务教育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县域农村诉源治理的实现路径分析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名;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3名;县人民法院审判员1名,并颁发了任命书。会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